重大误解
订立的合同可撤销
《合同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:“下列合同 ,
宋某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遭到王某拒绝后 ,宋某不清楚房屋已变更管辖的事实,则将给购买人造成多方面的隐性损失 。计划在校园周边购买一套学区房。宋某与王某签署《房屋买卖合同》购买其名下某名校周边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商品房。
撤销合同
退还购房款
法院经审理认为 ,提起诉讼 ,
重大误解如何认定?近日 ,”
关于重大误解的标准 ,应当认定为重大误解 ,房产证上记载与合同约定一致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。并造成较大损失的,甚至诉讼案例并不少见,买受人可以申请撤销其与卖方签订的合同 。宋某想让孩子在名校上学 ,而对其在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,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,王某将购房款退还给宋某 。该房屋已变更管辖 ,判决合同撤销 ,”
本案中 ,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