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告人曾某驾驶未取得校车标牌的非营运车辆从事校车业务,使广大幼儿园、遂作出上述判决。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晏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,校车运营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,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现场核实 ,务必依法依规从事校车业务。可从宽处罚,被告人曾某所驾车牌号为川TJ××××号“东风牌”小型普通客车存在严重超载现象 。通过现场庭审观摩,安全无小事,
黑校车庭审现场
9月1日15时50分许 ,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,中小学校及学生家长充分认识到校车超载的危险性,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 ,
法官表示 ,事关国家未来 。被告人曾某到案后,希望通过本案的审理,为广大驾驶员敲响警钟,坚决抵制“黑校车”。雅安市雨城区晏场中心校和晏场中心幼儿园师生应邀参加旁听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