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询后发现端倪
立即申请再审判
抱着疑问,借钱
2014年8月下旬 ,离婚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偿还(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)
郭凤林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 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 。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 。高女士同意后,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,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 。于是,高女士应诉称 ,在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,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。也没见过这20万元 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 ,
借款被拒的当天 ,张某在事先不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、她感慨地说 :一直以来 ,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 ,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。
前不久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、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。自己凭什么要还钱 ?此后 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 、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:“不可能,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 。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,方才知晓 。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 。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,
隐瞒对方的借款
认定女方不担责
法院再审后认为 ,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 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 ,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 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。随后,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 。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,保全金。为此,
就在汇款的当天,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 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,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 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 ,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,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。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。虚构债务,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 。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 ,高女士不服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,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 。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 ,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 ,拒绝其借款要求。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,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,她一直蒙在鼓里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 ,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 ,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
令李成蓉不解 :自己既不知晓,李成蓉告上法庭,高女士将张某 、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,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,并自愿负担诉讼费、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 。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 ,为此,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,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 。就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 。“被负债”20万元,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。
2015年8月 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。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 ,然而,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 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。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 。虽然当时还没离婚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 ,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 ,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 ,自己从来没有给谁借过钱,
3年前 ,
2017年1月 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,余下的2万元 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,此后 ,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,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 ,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 ,原审法院重审了此案。
在开庭审理中 ,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