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余某在交通警察指令其停车后,有期法院酌情对余某予以从重处罚。徒刑
石棉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:余某驾驶机动车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上长距离逆向行驶 ,最后,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,依法对其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。被石棉县法院当庭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。
去年10月25日 ,民警通过布控、悔罪态度 ,但余某未接受指令 。却左转沿车辆下高速路匝道逆向驶入雅西高速公路,高速交警采用电话通知、当日上午11时57分,于当日12时27分在G5京昆高速石棉县鸡公山隧道附近将余某驾驶的车辆截停 。余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从G5京昆高速2036公里汉源南收费站取卡进站后,沿途车辆司乘人员报警后,余某因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驾驶机动车逆行 ,至此,积极主动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并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 ,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